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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一上班,就聽同事提起


蘋果日報的頭版刊出---我們醫院外科部長與未婚女護士的婚外情


東區的報紙還因為如此賣到缺貨,他一大早已經先預購報紙,中午才會拿到


報紙寫道,因為醫師的原配不甘老公結婚20年陸續出軌超過7次


半夜4點帶著妻舅及警察撞入兩人在外租任的小套房抓姦在床


還請記者公開這件事,我想目的就是要他身敗名裂吧!


因為這名醫師還小有名氣,以台灣人民保守的風俗民情


他的事業肯定會走下玻


女人一抓狂起來果然是很可怕的,報復力十足


但......如果是我,我絕不會用這種方式


我無法忍受別人因為這種事同情我或在我後面議論紛紛


愛情去了就去了,還必讓兩人結束的如此不堪呢?


既然他無法忠於婚姻,那就各過各的生活吧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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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辣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